| 永磁無刷直流電動機的企業(yè)標準 2025-05-22
 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1范圍
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永磁無刷直流電動機的術語和定義、型號、環(huán)境基本參數(shù)及電路圖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說明書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等。
 該標準規(guī)范的電動機適用于油田抽油機牽引電機、礦山礦井類設備牽引電機等工業(yè)用各種牽引類電機系統(tǒng)。
 2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 GB755-2008 旋轉電動機 定額和性能(idtIEC60034-1:1996)
 GB/T1993-1993 旋轉電機冷卻方法
 GB/T2423.17-2008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環(huán)境試驗第2部分:試驗方法試驗Ka:鹽霧(IEC60068-2-11:1981)
 GB4343.1-2003電磁兼容家用電器、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第一部分發(fā)射
 GB/T4772.1-1999旋轉電動機尺寸和輸出功率等級第1部分:機座號56~400和凸緣號55~1
 GB/T4942.1-2006旋轉電動機外殼防護等級(IP代碼)分級(IEC60034-5:2000,IDT)
 GB9969.1-2008工業(yè)產(chǎn)品使用說明書總則
 GB10068-2000軸中心高為56㎜及以上電動機的機械振動振動測量、評定及限值(idTIEC60034-14:1996)
 GB10069.1-2006旋轉電動機噪聲測定方法及限值 第1部分:旋轉電動機噪聲測定方法(ISO1680:1999,MOD)
 GB/T12665-2008電動機在一般環(huán)境條件下使用的濕熱試驗要求
 GB20113-2006-T電氣絕緣結構(EIS)熱分級
 3術語和定義
 反電勢系數(shù)
 反映電機反電勢的特性的系數(shù)。
 4型號、環(huán)境、基本參數(shù)及電路圖
 4.1型號
 
 4.2環(huán)境
 4.2.1海拔
 海拔不超過1000m。在海拔超過1000m時,應按GB755-2008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 4.2.2溫度
 當大氣環(huán)境溫度在-25℃~+40℃時,電動機及其控制器能按規(guī)定的定額運行。
 4.2.3濕度
 電動機及其控制器在相對溫度不超過100%的情況下能正常工作,電動機應在其表面溫度低于露點的情況下,即電動機表面產(chǎn)生冷凝也能安全工作。
 4.2.4電壓波動
 電動機運行時電壓波動范圍應不大于8%。
 4.3基本參數(shù)
 4.3.1外殼防護等級
 電動機的外殼防護等級為≥IP44。
 4.3.2冷卻方式
 電動機的冷卻方式為IC00,或按客戶需求定制。
 4.3.3絕緣等級
 電動機的絕緣等級為≥B級。
 4.4電路圖
 電動機由驅(qū)動器和電動機本體(包括位置傳感器)兩部分組成,其電路圖如圖1所示。
 5要求
 5.1基本要求
 電動機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,并按照經(jīng)規(guī)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。
 5.2定額
 電機的定額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,如無特殊規(guī)定,表1所規(guī)定的數(shù)據(jù)是指正方向運轉時的數(shù)據(jù)。如用戶有特殊需求,可按客戶需求定制產(chǎn)品。
 
 
 5.3機械尺寸及安裝
 電動機的機械尺寸及安裝符合GB/T4772.1-1999的規(guī)定。
 5.4外觀
 電動機應外觀整潔,表面無銹蝕、機械損傷和涂層剝落,顏色和標志應清楚無誤,緊固
 件連接牢固,引線或接線柱應完整無損。
 5.5電動機轉向
 電動機可正、反兩個方向運行。面對軸伸端看,電動機應逆時針方向旋轉,并規(guī)定該方向為正方向;雙軸伸時,以無引線(或接線柱)一端為準。
 5.6超速
 電動機應能承受1.2倍額定電壓下空載運行2min的超速試驗。而不發(fā)生影響電動機性
 能的有害變形。
 5.7溫升限值
 在本標準規(guī)定的環(huán)境條件和工作制下,電動機應符合GB755-2008中8.10規(guī)定的溫升限值。
 5.8過電流
 電動機在額定電壓及熱態(tài)下,應能承受1.6倍額定電流,歷時1min的短時過電流試驗而無停轉及發(fā)生有害變形。
 5.9絕緣電阻
 電動機導電部分對機殼間的絕緣電阻冷態(tài)時應不低于10MΩ,熱態(tài)時應不低于2MΩ;交變濕熱試驗后應不低于1MΩ。
 5.10耐電壓
 電動機導電部分對機殼之間絕緣應能承受歷時1min的耐電壓試驗而無擊穿或閃絡現(xiàn)象,試驗電壓值按2UN+1000V,最低為1500V,試驗電壓的頻率為50Hz,波形為實際正弦波。
 濕熱試驗后的試驗電壓為標準電壓的70%執(zhí)行。
 試驗過程中,電動機線圈漏電流限值按表2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 大批連續(xù)生產(chǎn)的電動機進行檢查試驗時,允許將試驗時間縮短至3s,而試驗電壓的有效值為原試驗電壓值的120%。重復耐電壓試驗時,試驗電壓為標準試驗電壓的80%。
 型式試驗時,耐電壓試驗應在過電流試驗和超速試驗之后進行。
 
 5.11反電勢系數(shù)
 應符合電機設計要求。實際測量與計算值與理論值相差不超過10%,三相反電勢系數(shù)之間差值不超過5%。
 5.12鹽霧
 電動機及控制器的抗鹽霧能力應能滿足GB/T2423.17-2008中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 5.13濕熱
 電動機應能經(jīng)受交變濕熱試驗。試驗結束后,電動機應能通過耐電壓試驗,試驗按表3的規(guī)定;試驗后并檢查,不得有轉子卡滯,機殼表面應無明顯銹蝕及油漆氣泡。
 5.14低溫
 電動機應能經(jīng)受-25℃的低溫試驗,在低溫下,電動機能空載啟動與運轉。
 5.15振動
 電動機應振動限值應符合GB10068-2000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 5.16電磁兼容性
 電動機在正常運行中產(chǎn)生的無線電干擾(電磁兼容性)不能過大,應符合GB4343.1-2003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 5.17噪聲
 電動機在額定電壓下額定轉速及額定轉矩下運行時,測得的A計權功率級的噪聲符合GB10069.1-2006的要求。
 6試驗方法
 6.1試驗條件
 6.1.1環(huán)境條件
 所有試驗如無特殊說明,均應在下列條件下進行。環(huán)境溫度:+15℃-+35℃,相對濕度:45%-75%
 6.1.2電氣測量儀表
 除另有規(guī)定為,型式試驗時采用不低于0.5級準確度等級的電氣測量儀器(兆歐表除外),數(shù)字測速儀的準確度等級應不低于0.1%±1,測功機及轉矩測量儀的準確精度等級應不低于1.0級,溫度測量儀的誤差應在1℃以內(nèi),測力計的準確度等級應不低于1.0級,砝碼的精度應不低于5等,電阻測量儀的準確度等級應不低于0.2級。
 當對選用的儀表有爭議時,以磁電式直流表為準。
 選擇儀器時,應使測量值位于儀器的20%-95%測量范圍以內(nèi)。
 在與被試電動機同樣的轉速下,測功機的容量不宜超過被試電動機容量的三倍。轉矩測量儀的標稱轉矩也不宜超過被試電動機額定轉矩的三倍(除堵轉試驗外);若測功機或轉矩測量儀的準確度等級高于1.0級,則容量比值可相應放寬。
 6.1.3試驗安裝狀態(tài)
 電動機處于水平位置。裝卡具應不影響電動機的磁路,以免造成測量的誤差。
 6.1.4試驗電源
 直流電源的電壓波動范圍不超過額定電壓的5%。
 6.1.5測量線路圖
 測量線路圖如圖2所示。
 
 6.2機械尺寸及安裝檢測
 電動機機械尺寸及安裝檢查按GB/T4772-1999中相關檢測方法進行檢測,檢測結果應該符合5.3的規(guī)定。
 6.3外觀檢查
 用目視檢查電動機,應符合5.4的要求。
 6.4空載試驗
 電動機在額定電壓下空載運行,用非接觸方法測取電動機轉速,同時檢查電動機有無異常雜音,檢查轉速應符合5.2的規(guī)定。
 6.5電動機轉向檢查
 用目視檢查電動機的旋轉方向,應符合5.5的要求。
 6.6超速試驗
 電動機空載運行,逐漸升高電壓至1.2倍額定電壓后運轉2min,應符合5.6的規(guī)定。型式試驗時,超速試驗應在熱態(tài)下進行。
 6.7額定數(shù)據(jù)檢查
 檢查電動機在額定電壓、額定轉矩下的轉速、電流及效率,應符合5.2的要求。型式試驗時,額定數(shù)據(jù)檢查應在溫升試驗后,在熱態(tài)下進行;在出廠檢驗時,在冷態(tài)下進行。
 6.8溫升試驗
 溫升試驗采用GB755-2008中8.5規(guī)定的電阻法測定,試驗結果應符合5.7的要求。
 6.9過電流試驗
 過電流試驗應在溫升試驗后進行,電動機在額定電壓下,通過加大負載力矩的方法,使其負載電流達到額定電流值的1.6倍,歷時1min,試驗結果應符合5.8的要求。
 6.10絕緣電阻測量
 使用500V兆歐表測量,測量結果應符合5.9的要求。
 6.11耐電試驗
 按GB755-2008中9.2中相關試驗方法進行試驗,試驗結果應符合5.10的要求。
 6.12反電勢系數(shù)檢測
 任意轉向反拖動被檢測電動機到某一轉速n(n=1/4~1/2額定轉速nN),用示波器檢測電機某一相反電勢波形(如圖3),記錄VPP、TP,按式2計算反電勢系數(shù)Ke(av),試驗結果應符合5.11的要求。
 
 6.13鹽霧試驗
 按GB755-2008中相關試驗方法進行試驗,試驗結果應符合5.12的要求。
 6.14濕熱試驗
 試驗按GB/T12665-2008中交變濕熱試驗方法的規(guī)定進行,試驗為12周期。試驗結束后,立即在箱內(nèi)測量電動機絕緣電阻,再按6.10進行耐電壓試驗。結果應符合5.10和5.13的要求。
 6.15低溫試驗
 將電動機置于低溫箱內(nèi),在使箱內(nèi)溫度逐漸降低到-25℃±2℃,電動機不通電保持3h,然后將箱內(nèi)電動機通過0.5倍額定電壓,電動機應符合5.14的要求。
 6.16振動試驗
 將電動機安裝在振動試驗板上(驅(qū)動器可不用做振動試驗),再固定在振動臺上,振動1h,其中水平方向30min,垂直方向30min,試驗振頻為10Hz、雙振幅為1.5mm。振動試驗后電動機應符合5.15的要求。
 6.17電磁兼容性測試
 電動機無線電干擾的測量方法按GB/T4343.1-2003中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測量結果符合5.16的要求。
 6.18噪聲測量
 噪聲的測定按GB10069.1-2006規(guī)定進行,,測試時電動機在額定電壓下的額定轉速及額定負載運行。測量結果應符合5.17的要求。
 7檢驗規(guī)則
 7.1檢驗目的
 每臺電動機需經(jīng)出廠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,并附有產(chǎn)品檢驗合格證。
 7.2檢驗項目
 電動機檢驗項目按表4要求。
 
 
 7.2檢驗數(shù)量
 7.2.1出廠檢驗
 出廠檢驗項目中,抽檢項目中抽檢數(shù)量不少于每批產(chǎn)品的2%(但不少于5臺)。非抽檢項目,出廠時全部檢驗。
 如發(fā)現(xiàn)有不合格項目,則加倍抽檢,直至所有項目均合格。
 7.2.2型式試驗
 型式試驗的電動機不少于1臺。同中心高不同規(guī)格的電動機對抽檢項目可任選一種規(guī)格進行試驗。
 7.3型式檢驗必要條件
 凡遇到下列情況之一,則必須進行型式試驗。
 a)新產(chǎn)品試制;
 b)已定型產(chǎn)品,當設計、工藝或材料變更足以引起某些性能和參數(shù)發(fā)生變化時,應進
 行型式試驗的有關項目或全部項目;
 c)當檢查試驗結果與在此之前進行的型式試驗結果發(fā)生不可容許的偏差時。
 7.4型式檢驗判定規(guī)則
 型式檢驗的樣品,從出廠檢驗合格產(chǎn)品中隨機抽取1臺,檢驗結果中出現(xiàn)不合格項目,加倍抽取樣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。復檢項目如仍不合格,則判定為不合格。
 8標志、說明書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
 8.1標志
        8.1.1電動機銘牌
 每臺電動機應有銘牌,并將名牌牢固地固定在機身的明顯位置上;應保證銘牌材料及銘牌上的數(shù)據(jù)在電動機整個使用期限內(nèi)不易磨滅。
 產(chǎn)品銘牌內(nèi)容應包括:
 a)制造廠名;
 b)型號、編號及名稱;
 c)主要參數(shù):額定功率、額定電壓、額定轉速、相數(shù)、工作制、冷卻方式、絕緣等級、防護等級等。
 8.1.2出線標志及接地標志
 電樞繞組的出線端應有相應的標志或顏色區(qū)分,及標志應符合表5的規(guī)定。接地標志明確。
 
 8.1.3包裝標志
 包裝箱外壁的文字和標志應清楚整齊,內(nèi)容如下:
 a)產(chǎn)品型號、名稱、及出廠序號;
 b)產(chǎn)品凈重及包裝箱的毛重;
 c)收貨單位的名稱及地址;
 d)制造廠的廠名及地址;
 e)位置標志“↑”和寫在箭頭上部的“向上”字樣;
 f)包裝箱外形尺寸;
 g)包裝日期。
 8.2產(chǎn)品使用說明書
 產(chǎn)品使用說明書應符合GB9969.1-2008的要求。
 8.3包裝
 產(chǎn)品包裝必須符合有關包裝運輸規(guī)范要求,保證產(chǎn)品在運輸存放過程中不受機械損傷,并有防雨防塵能力。
 包裝箱內(nèi)應附有以下文件:
 a)產(chǎn)品合格證;
 b)產(chǎn)品使用說明書(同一用戶同一型號的一批電動機至少一份);
 c)裝箱清單。
 8.4運輸
 電動機在運輸時,應輕搬輕放,嚴防重壓,必須保證不碰傷、雨淋、化學腐蝕性藥品及有害氣體侵蝕。
 8.5貯存
 電動機應放在環(huán)境空氣溫度-25℃~+55℃、相對濕度不大于90%、清潔、通風良好的庫房內(nèi),空氣中不得含有腐蝕性氣體。
 主圖: 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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